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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1)管理模式

实践教育中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实行学校、学院与共建单位二级双方(苏州大学、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

为了统一轨道交通实践教育中心相关各方面的协调管理,成立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实践教育中心管理委员会,由苏州大学有关校领导任组长,苏州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院长和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培训和实践教育的领导任副组长,苏州大学各个相关学院主要负责本科实践的领导和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各主要部门和负责实践教育的领导任成员,共同协调安排实践教育中心的管理工作。

学校主管教学工作校长主管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教务部统管全校实验教学工作,学院与共建单位负责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工作。实践教育中心内部实行主任负责制,并建立了长效、严格的中心管理规章制度。中心主任由学院及共建单位共同推荐,经学校遴选,报上级领导部门同意后由学校聘任,每届任期3年。中心主任实行校内管理和校外专家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全面负责本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每年递交年度工作报告,总结本年度的工作并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进行安排。

实践教育中心实行专职与兼职实验教师制。专职教师相对固定,兼职教师按实验教学和教学改革项目的需求实行流动管理,由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统筹安排。

2)资源利用

坚持资源共享原则建设和利用实验室,通过实验室开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实践教育中心每年面向全院本科专业近1000 名学生(课内教学学生数900 名,不包含创新平台上受益的每年1200 名左右学生和面向社会培训服务每年200 余人),开设70实验课程,设备完好率99%,利用率高。此外,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学生毕业设计和课外科技与创新活动,并面向社会对外开放。


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实践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