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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细则

【日期:2016-08-01】 【关 闭】  【打 印

仪器设备是实验室管理是重要环节之一,保障实验设备完好,并且帐——物对应,更好地为实验教学和科研服务,使之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本细则是苏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本细则是《苏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补充,仪器设备的管理首先按《苏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办法执行。

2.       实验室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册、低值耐用品帐册以及自建帐册的管理工作。

3.       各实验分室应定期核对仪器设备帐,保证帐——物对应。(原则上一学期自对帐一次,一学年互对帐一次)

4.       对新到仪器设备,责任人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并整理好技术资料。

5.       责任人应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归档工作。随机使用的是备份资料或复印的部分必须的技术资料。

6.       责任人应对大型仪器设备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范,并在明显处张贴,保证使用人员可以看到。

7.       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器材、工具的借出,请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责任人应保留好借用凭证,并填写好“借出登记本”,做好管理工作。

8.       借用期到或遇人员调动,责任人应对借出设备进行清理,督促其归还。

9.       责任人应加强毕业本科生、研究生所借设备的管理,答辨完毕,及时督促其归还。

责任人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做好维修、报修和送修等工作。对修理后的仪器设备做好验收工作,并作好必要工作记录。


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实践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