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管理模式  规章制度

苏州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简易制作综合实验室管理条例

【日期:2016-08-01】 【关 闭】  【打 印

为保证简易制作综合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设备的完整和正常运行,保持美观整洁,为师生创造一个优良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一、    该实验室由院总实验室负责,凡需使用者请到实验办公室办理借用及相关审批手续,并自觉遵守本管理条例。

二、    该实验教室所有设备的使用,请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注意事项。在使用台式钻床前,请仔细阅读《用户手册》(特别是第四章安全防范的内容)和台钻铭牌上的注意事项。需使用人员在经过培训并签署安全协议后,方可使用。无操作资格人员请勿擅自使用,以免损坏设备或发生意外伤害。

三、    使用者严禁随意搬动台式钻床。确有特殊需要,应由实验室专业人员按需求予以配置。

四、    台式钻床使用结束时,使用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断开本室所用设备电源。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请及时联系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

五、    使用台虎钳时,一定要注意工件是否夹紧,防止因工件突然松脱,而发生意外伤害。

六、    该实验教室内,严禁带食品、饮料等进入,雨天请把雨具放在实验室外。室内不得乱扔杂物、纸屑,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室内文明整洁。

七、    该实验教室使用完毕后,应恢复实验室原貌,并予以打扫。

八、    该实验教室使用结束,请关闭所有空调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及时归还钥匙。

九、    院实验室联系电话:67504817


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实践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