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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研究生用房安全守则

【日期:2016-08-01】 【关 闭】  【打 印

本守则是为确保研究生用房防火安全而制订的。使用者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安全守则。

1、每位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用房前,各自导师需与实验室签订“轨道交通学院研究生用房安全协议书”。各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协议内容。保证本院防火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确保本用房不发生火灾事故。

2、严格遵守学院用火、用电制度。

3、严禁在研究生用房中私拉电线和插座,并违章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电暖器、油汀等大功率电器。

4、研究生用房属公共学习场所,应保持整齐和清洁。除学院配置的办公家具外,严禁将沙发、床、躺椅等大型私人用品放入其中。

5、研究生导师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具体使用者必须自查和互查,并使之制度化。

6、对于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火险事故。


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实践教育中心